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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3-11-02 19:37:07 打印 字号: | |

开庭前:

原告方: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费预交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


收到诉讼费预交通知书七日内要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被告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


被告要注意:原告所诉是否属实、自己是否为适格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同时写下答辩意见,搜集整理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官。


开庭中:

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证据原件,提前到达法院。通过安检后出示传票,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坐。


安检时,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对于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众可以向法院申请旁听。但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不得旁听。 

核实完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当事人如果觉得案件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同时说明理由。


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陈述答辩意见,包括原告所诉内容是否属实及相关理由。


原告举证:出示准备好的证据目录和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庭审结束后,法官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还证据原件。


被告质证: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角度,对原告的证据一一作出回应。被告可以在庭审前准备好书面质证意见,以防庭审时手忙脚乱。


如果被告也有证据需要提交,将由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注意:原被告要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若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适当延长。逾期提供证据的,提供方要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对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


庭审纪律:

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确认案件当事人是否均已经到庭,随后宣布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包括旁听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在庭审期间违反法庭纪律,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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