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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法院坚持“六个强化”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见效

作者:卢列  发布时间:2024-05-09 11:37:46 打印 字号: | |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不正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更是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阿拉善盟法院坚持“六个强化”,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见效。

将“三个规定”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教育,全面深入解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准确把握规定内容,持续提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有力消除干警“不会填、不愿填、不敢填”的思想症结。

全盟法院把“三个规定”填报与“四类案件”监管、领导干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联系起来,深入研究破解制约“三个规定”制度执行的思想问题、机制问题,坚决纠治应付填报、形式“破零”的问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记录报告,以实际行动传递敢于填报、积极填报的信号,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已形成自觉。

 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审务督察、日常检查、司法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三个规定”制度学习、平台使用、填报情况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坚持实行月初分析通报、月中跟踪督办、月底集中提醒、季度统一报告制度,对填报数量较少的法院和“零报告”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重点督办约谈,督促全体干警主动填、如实填、规范填。

 每月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通过上下印证、比对联查的方式,核查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通过发布征集线索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以监督促执行。

修订完善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实施细则及实施办法,编印《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配套文件汇编》,梳理汇总13个重要制度规定。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三个规定”记录、通报、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制度落实的引领、促进作用。

开通“三个规定”定制彩铃,提醒来电人员严禁插手、过问、打探案件,让每一次来电成为公正司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制作《当法院人相亲遇到“三个规定”》《防火防盗防打听 请珍惜你身边的法院人》等生动形象、传播率高的短视频,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范围和理解程度,大力营造“干预不必要、过问不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司法环境。


 

来源: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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